四個領域是我們長期在辦的。不在這四類裡的案子(例如專利、海商、跨境仲裁),我們會在第一次諮詢直接告訴你,並轉介熟悉該領域的同業,不會硬接。
借款、買賣、租賃、工程款、車禍損害賠償。
詐欺、傷害、妨害名譽、過失致傷等偵查與審判。
離婚、監護權、扶養費、遺產分割、遺囑。
合約審閱、勞資爭議、股東協議、常年法律顧問。
👉 小結:案子接不接,第一次諮詢就會給答案;接了,會先把「贏面、成本、時程」三件事攤開講,再由你決定要不要走下去。
兩位律師都是親自出庭、親自寫狀。案件由哪位律師主辦,會在委任契約上寫明,不會諮詢是一位、開庭換一位。
👉 小結:找哪位律師,看案件類型;不確定就先預約,行政同仁會依案由排給主辦律師。
收費原則公開在這裡,第一通電話就不用問。表列是本所的計費原則,實際費用依個案委任契約為準;裁判費、鑑定費等法院費用另計,由當事人預先支付。
| 項目 | 金額(示範)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初次諮詢 | 2,000 元/30 分鐘 | 採預約制;當天決定委任者,諮詢費全額折抵委任酬金 |
| 民事訴訟委任 | 每審級 60,000 元起 | 依訴訟標的金額與複雜度議定;裁判費另計,見下方試算器 |
| 刑事案件委任 | 偵查 50,000 元起/審判每審級 60,000 元起 | 陪同應訊按次計費者另議 |
| 家事案件委任 | 調解 30,000 元起/訴訟每審級 60,000 元起 | 調解成立即結案,不再收訴訟階段酬金 |
| 合約審閱 | 8,000 元起/件 | 依頁數與修改幅度報價,48 小時內回覆 |
| 常年法律顧問 | 每月 15,000 元起 | 含每月 3 小時諮詢與文件審閱,超時另計 |
| 律師函 | 6,000 元/封 | 含一次修改;掛號郵資另計 |
👉 小結:先預約諮詢,2,000 元換一次完整評估;決定委任再談酬金,諮詢費折抵。
輸入請求金額,第一審到第三審的裁判費立刻算好。這就是講義「04 實作-當事人版」做出來的工具,直接嵌在官網裡;當事人諮詢前先算一次,會談時間就能留給真正的法律問題。
| 訴訟標的金額 | 第一審徵收標準 |
|---|---|
| 10 萬元以下 | 1,000 元 |
| 逾 10 萬至 100 萬 | 每萬元 110 元 |
| 逾 100 萬至 1,000 萬 | 每萬元 99 元 |
| 逾 1,000 萬至 1 億 | 每萬元 88 元 |
| 逾 1 億至 10 億 | 每萬元 77 元 |
| 逾 10 億 | 每萬元 66 元 |
👉 小結:請求 100 萬元,第一審先繳 10,900 元;如果打到三審,光裁判費就 43,600 元。金額不大的債務,先聲請支付命令(500 元)常常比直接起訴划算。
期限錯過就是錯過,法院不會因為「我不知道」而通融。以下是當事人最常踩到的幾個期間,起算日都是「送達後」——收到郵局掛號那天就要開始數。
| 程序 | 期間 | 起算 |
|---|---|---|
| 提起上訴 | 20 日 | 判決送達後 |
| 提起抗告 | 10 日 | 裁定送達後 |
| 提起再審之訴 | 30 日 | 判決確定或知悉再審事由時 |
| 支付命令異議 | 20 日 | 送達後;逾期未異議即得為執行名義 |
| 程序 | 期間 | 起算 |
|---|---|---|
| 提起上訴 | 20 日 | 判決送達後 |
| 提起抗告 | 10 日 | 裁定送達後 |
| 聲請再議 | 10 日 | 接受不起訴/緩起訴處分書後 |
| 告訴乃論之罪提出告訴 | 6 個月 | 知悉犯人之時起 |
| 請求權類型 | 時效 |
|---|---|
| 一般請求權(借款、買賣價金等) | 15 年 |
| 定期給付(利息、租金、贍養費等) | 5 年 |
| 短期(住宿飲食費、運費、診療費、律師報酬等) | 2 年 |
|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| 知悉起 2 年/行為起 10 年 |
| 本票對發票人/支票對發票人 | 3 年/1 年 |
👉 小結:民事、刑事上訴都是 20 日,抗告 10 日;首頁右上的小工具輸入送達日,就能看到最後一天是哪天。
👉 小結:預約時先講案件類型和大概經過,行政同仁會告訴你要帶哪些文件,諮詢的 30 分鐘才不會花在翻資料。
跟案件有關的契約、對話紀錄、匯款證明、法院或地檢署寄來的文書全部帶齊,影本即可;有時間順序的事,先自己寫一頁大事記。資料越齊,30 分鐘能談的越多。
可以。諮詢費就是諮詢費,不會因為你不委任而有差別待遇。很多案子諮詢完的結論是「不值得告」或「先寄律師函試試」,這也是諮詢的價值。
起訴時由原告先繳,判決會一併裁定訴訟費用由誰負擔,原則上由敗訴方負擔;打贏了可以向對方請求返還,但對方沒財產時仍可能拿不回來,這也是起訴前要先評估對方財產的原因。
一定要。支付命令送達後 20 日內不提出異議,就會變成執行名義,對方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。收到當天就打電話進來,異議狀很簡單,但期限不能過。
律師能做的是依證據與法律評估各種可能結果與機率,不會也不能對結果做任何承諾。如果有人跟你打包票,請提高警覺。